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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五小”行业专项整

时间:2010-07-02 15:4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泸县卫生局文件

 

 

泸县卫发〔2010180

 

 


泸 县 卫 生 局

关于印发2010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疾控中心:

为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省卫生厅《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洗浴室(以下统称“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着力改变目前“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订了《泸县卫生局2010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一○年七月一日

 

 

泸县卫生局

2010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四川省卫生厅下发的《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我县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洗浴室(以下统称“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着力改变目前“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泸县”,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切实改变“五小”行业的卫生现状,巩固县城省级卫生城市和省或市卫生集镇成果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五小”行业的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规范“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改变“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提升城市品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县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各镇集镇创建或巩固省市级卫生集镇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县“五小”行业基本达到以下要求: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小餐饮店持有效许可证率力争达90%以上,其他“五小”行业卫生许可证率力争达98%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 95%以上,持有效健康证达100 %;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无店外经营现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城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集镇主要街道达到市级卫生县城标准,其他地段“五小”行业基本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县城以泸县二中、泸县实验学校、福集镇小学、新兴市场、原野市场、县人医、县客运中心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各镇以车站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

(二)重点行业:对人民群众最关注且直接关系到群众食品安全的小餐饮为重点整治行业。

(三)各行业整治重点:

1、对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小餐饮店的周围环境卫生、餐具消毒、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无证餐饮业条件简陋,无法达到发证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2、对无证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歌舞厅等公共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并报工商部门备案,同时配合工商部门对无证的公共场所进行取缔。

3、对有证的小浴室进行对拖鞋等公共物品消毒;对小理发美容店的理发工具消毒及皮肤病人专用理发工具的配备及使用;对小歌舞厅的空气监测和饮具的消毒,以及对小旅馆客房消毒间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整治。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71日-715日)。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前期准备工作。对整治区域内的“五小”行业进行逐家逐户调查摸底,对持证持照情况、经营项目、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等现状进行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716日—831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或协助卫生执法人员对“五小”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分步进行,最终达到“三个一”的整治目标,即:严把准入关,规范一批新发证单位;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科学指导、规范管理、提高一批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

(三)持续推进阶段(201091日一931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暗访、督查、问责等方面入手,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0101日-113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重点抓好长效管理,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加强巡查和督导,使我县“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有明显改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 。“五小”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规范其经营行为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集镇的必要条件。各相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真正摆上位置、列入日程,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抓出实效。

(二)加强监督和指导。加强对“五小”行业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指导“五小”行业按照省示范文明城市标准、省级、市级卫生城市标准的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自身管理,落实达标任务;对换、发新许可证的“五小”行业经营户,严把准入关,做到发证一户,达标一户;对存在卫生问题的“五小”行业经营户,责令其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力经营户,吊销或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会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辖区内“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工作。配合工商部门对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的取缔工作。配合城监执法部门对大排档、占道经营和店外店及违章建筑内的“五小”行业和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的取缔工作。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督促具体经办人员认真落实。各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负责对本镇辖区内“五小”行业的整治;县城内“五小”行业的整治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牵头,福集镇卫生院配合;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餐饮具和公共场所用品消毒情况和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加强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我局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确保“五小”行业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五)总结整治经验,探索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治经验,积极探索“五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击与引导并举,疏堵结合,有效的解决 “五小”行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日常整治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局“五小”整治办公室,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联系人:周宇 电话8181957   13980246668 邮箱lxwjd1k@126.com

附件                                                泸县卫生局

2010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  (局长)

副组长:谢家贵(副局长)

  伟(纪委书记)

  员:艾松涛(办公室主任)

赵章海(疾控股股长)

  颖(妇社股股长,爱卫办副主任)

黄祖琼(监察室主任)

        张朝枭(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杨志勇(县疾控中心主任)

钟心禄(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

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钟心禄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宇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主题词:卫生  五小  整治方案  通知

抄送:县食安办、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卫生局。

泸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月6日15日印

 


泸县2010年“五小”行业集中整治信息报送表

报送单位                   报送人                报送日期               

检查情况

餐饮店(户)

美容美发店(户)

浴 室(户)

旅社(户)

歌舞厅(户)

  

检查总数

 

 

 

 

 

 

存在问题

 

 

 

 

 

 

责令整改

 

 

 

 

 

 

  

 

 

 

 

 

 

  

 

 

 

 

 

 

出动人数

 

 

 

 

 

 

出动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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