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卫生局文件 泸县卫发〔2010〕169号
泸 县 卫 生 局 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2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订了《泸县卫生局2010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泸 县 卫 生 局 2010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2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顿目标 通过整顿,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和餐饮店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及执法大队负责人、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四、整顿措施 (一)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二)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三) 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劣质食用油,使用不合格调味品、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四)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6上旬-6月中旬)。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做到层层动员,周密部署,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对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整顿工作切实取得成效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下旬-9月下旬)。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0年10月上旬-12月中旬)。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可供借鉴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人员对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实际,按照整顿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时段逐级开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食品安全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各镇在检查中要将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向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报告,局整顿办适时将对各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整顿工作信息的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应每2个月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局整顿办报告一次集中整顿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确保报送时效。联系人:周宇 电话:8181957 13980246668传真:8181387邮箱lxwjd1k@126.com 主题词:卫生 食品 整顿方案 通知
(共印30份) 泸县卫生局 2010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宏(局长) 副组长:谢家贵(副局长) 罗 伟(纪委书记) 成 员:艾松涛(办公室主任) 赵章海(疾控股股长) 薛 颖(妇社股股长,爱卫办副主任) 张朝枭(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钟心禄(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 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钟心禄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宇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


